软件工程学院(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南昌 >) 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0-09-25 点击数:

软件工程学院(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南昌 >

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了做好软件工程学院(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南昌 >)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理工发〔201988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考虑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软件工程学院(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南昌 >)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申请条件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学校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所有课程(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5%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德评语良好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已解除纪律处分;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生毕业证书。

8.在满足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的前提下,符合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加分。

工作要求

1. 切实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加强对申请推免资格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取消面试环节,以相关专业申请人员的基础成绩(即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排名确定初选名单

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资格的,需主动申请回避并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推免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4.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成绩计算

推免生基础成绩由课程平均绩点(或标准分)和附加分组成。

基础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或标准分+附加分

1.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

如名额需在不同专业之间竞争,由于不同专业课程有区别,将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换算成标准分计算,标准分=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本专业第一名的课程平均绩点成绩×100

2. 附加分

附加分按附件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执行。特别说明,科研竞赛的附加分中的省级竞赛只将国家A类学科及以上竞赛的省级赛成绩纳入计算范围(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名额以学校研究生院当年下达给我院的实际名额为准。

学院各专业人数明细如下:

专业名称

人数

专业名称

人数

软件开发

144

软件造价

79

软件土木

67

软件虚拟现实

36

物联网

40

风景园林

29

软件嵌入

38



根据学校分配至学院的名额预估,以及学院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专业相近和教研室意见定我院今年7个推免生名额的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专业名称

人数

指标数量

风景园林、软件虚拟现实

65

1

软件开发、物联网、软件嵌入

222

4

软件造价

79

1

软件土木

67

1

、工作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推免审核小组严格按照第二点推免申请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工作小组按本条例的第三点要求进行排序,并向学生公示,最后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选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3.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如有异议,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4.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推免生。

5. 确定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监督管理

学校纪检监察室:0797-8312457E_mailjcs@jxust.edu.cn
研究生院:0797-8312730E_mail303528685@qq.com
南昌校区纪检监察室:0791-83858306
其他

1. 《推免办法》与以上细则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为准。

2. 推免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推免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

3. 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由学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4.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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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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